2018年城镇污水治理产业发展评述和2019年发展展望:
(一)主要政策
2018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》正式实施。各级配套政策也相应出台,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。由排污费向环保税的转变,使得企业排污税费收缴更为刚性和严格。
6月发布了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,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》。布置“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”和“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”。推进实施城镇污水处理“提质增效”三年行动,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短板,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、全收集、全处理。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,要求各地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,保证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。对中西部地区,财政给予适当支持。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,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,明确提出到2020年,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%以上。鼓励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消黑臭水体。
9月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《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的通知》,明确 “将河道内原位修*、投撒药剂等方式作为主要治理措施的,特别是采取调水处理方式的,视为方案不合格”。
同月住房城乡建设部、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《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》。
11月生态环境部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 “一保”,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;“两治”,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,“三减”,减少化肥、农药使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;“四提”,提主要由农业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标水体水质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、环境监管能力和农村居民参与度等。
生态环境部的组建对加强环境污染治理,提生态环境监管保护力度,保障生态安,建设美丽中国起到重要作用,对环保产业将带来长期利好。
(二)产业发展
1.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持续开展
5月以来,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30个省(市、区)70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,对上报已完成整治的993个黑臭水体开展现场核查,发现尚未向上报的黑臭水体274个,使得被督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比例降为65.7%。
2018年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,随着专项督查、回头看等环节曝光力度的加强和实施立案处罚,治理工作得到了广泛的重视,有效的促进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推进。
环保督察趋严成为一种常态,督察力度加,对环境企业治理工作和安、稳定运营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,高要求下企业需要面对更艰巨的挑战。
2.管网综合整治、提质增效广泛开展
实施城镇污水处理“提质增效”三年行动,要求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,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、全收集、全处理。目前已广泛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工作,包括旱天污水直排、溢流污染、雨污混接等,并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,进行管网建设,截直排、堵倒灌、改混接等,以实现污水管网达标建设的要求。同时管网修*方面的新技术与新装备大量涌现。
3.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前景广阔
农村污水作为新增领域,近两年一直处于爆发式增长状态。优先考虑成熟可靠和运行维护要求低的工艺,并鼓励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治理模式。适合农村的管网收集技术如真空管网收集、一体化提泵站,与农村改厕、改厨以及垃圾收集、转运、处理处置相配套的农村综合整治技术装备,小型化、自动化污水处理系统和集群监控预警维护系统,一体化污水处理技术装备,自然生态处理技术,以及多途径水资源就地回用技术及相关装备等,具有广阔的行业市场发展空间。
4.新一轮污水厂“提标改造”在路上
根据《“十三五”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》要求,我国“十三五”的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将从2.17亿m3/d提至2.68亿m3/d,新增污水处理设施所需投资金额也将达1500多亿元。目前提标改造面临着建设资金缺乏、用地受限、污水厂负荷率低、污水再生处理能力及回用率不高、污泥处理处置率偏低等问题。提标改造工程的密集实施,促使水处理先进技术应用、工艺优化、工程施工以及运行管理等方面提,以保障提标后的稳定达标排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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